车友难题:全险汽车与外卖员产生事故,交警定的汽车全责,车主垫付了大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规定医药费超了3000元的话,保险公司最后让车主出了赔偿金额的10%,保险公司不是全部赔付,这样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吗?
从这位车友的描述来分析,首先车途在野想说“汽车全险≠全赔”,不要错误理解。如果在投保车险的时候有任何人说【全险=全赔】,这绝对是谎言,是诱导营销。
汽车全险的意思是:买了全部商业险险种,而不是买到了保险公司承担【全部风险】的服务,赔付在责任范围内即使有不计免赔的加持也会有一些是不能赔偿的。
责任事故中的人伤事故确定会有一部分费用是不能赔偿的,能报销的项目需要在保险和药品报销大纲内,超过这个标准的特殊检查费用、进口药品费用、甚至手术中某些耗材的费用都是不能报销的。
目前人伤事故最高的赔付标准大致为92%,报销的过程中也有一些漏洞,一般能报销到85%已经可以接受,问题描述中需要自费10%结果已经不错了。
所以车险里的全线与全赔没有关系车出了事故全险是怎么赔付的,投保车险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和对自己驾驶技术的分析,投保合适的险种就可以了,一般三者保额≥100万,加上车损、不计免赔、座位险车出了事故全险是怎么赔付的,这四种组合已经属于低风险型。
出现人伤交通事故,首选要和主治医生提前交流,否则不能报销但是**高的药品会大量使用,这些药品有些对治疗是必要的车出了事故全险是怎么赔付的,有些则是灰色利益链的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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