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孙桂东
近日,市民韩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去年12月15日通过二手车平台南京车置宝平台选中了一辆车。之后,他将所需的费用元全部打给了平台。但是,卖家却突然反悔南京二手车过户费多少钱,平台说3到5个工作日就退款。这已经过了3个月,自己却是钱车两空。
事件>>>
交6万多,最后车钱都没有
韩先生说,车置宝二手车平台类似于淘宝模式。卖家将车发布在平台上,供买家挑选。买家选好车辆以后下订单,将钱转给平台。等车辆过户等手续完成后,平台将钱款打给卖家。
去年12月份,韩先生在平台上选中了一辆比亚迪-秦汽车,之后将元打到了平台账户上。但是,卖家却毁约了,表示不想卖车了。“这个情况,卖家是要支付违约金的,”韩先生说,自己跟平台申请退款,工作人员回复说3到5个工作日就会到账南京二手车过户费多少钱,耐心等一下就行。
没想到这一等,三个月过去了,自己一分钱也没有见到。韩先生说,他去青岛的车置宝门店询问,工作人员说会处理,再等等,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后来,韩先生收到了一条信息。工作人员告诉他公司资金紧张,有一个替代的方案。公司客服发信息说,尊敬的车商您好,从3月15日开始提车时提车券抵扣欠款的规则变更如下:成交价0~6万元,抵扣2000元;成交价6~10万元,抵扣3000元;成交价10~15万元,抵扣4000元;成交价15万元以上,抵扣5000元。感谢您的支持,车置宝祝您收车愉快!
“我交了元,也就是说得买二三十辆车才能赚回这笔钱来,”韩先生说,平台如今动辄扣住别人的钱,自己担心如果再买车,钱会搭进去更多。而且,这些是自己的钱,平台应该及时退还给自己。
调查>>>
车置宝被爆欠薪700余万元
韩先生说,被骗的不止自己一个人,一些卖家也没有收到钱。他们建立了微信群,全国各地均有被骗的人。天津市民孙先生于2019年12月30日,在天津娄山道车置宝门店与南京车置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车辆受托收购合同》和《车辆成交意向合同》,当天收到1000元定金,并且把车交给了门店工作人员,根据合同约定3到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车款剩余元,但是至今没有给钱。
不仅如此,据南京当地媒体《现代快报》3月14日报道,天眼查显示,3月9日,南京车置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企业。
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南京市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回应,今年1月15日起,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二支队陆续接到35件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工单南京二手车过户费多少钱,均按有关规定予以答复。1月16日,二支队对车置宝公司立案查处。1月17日对车置宝公司下发《调查询问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配合调查。
根据调查核实,南京车置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拖欠2019年12月份605名职工工资300余万元;拖欠2020年1月份524名职工工资300余万元。总金额高达700余万元。
回应>>>
已经上报,等待进一步处理
3月15日,记者拨通了车置宝青岛区域黑龙江中路分店渠道孙经理的电话。孙经理称,他们已经将情况上报,具体什么情况还需要等待进一步处理。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员工,说了不算。随后,记者又拨打了车置宝官方客服电话。但是,记者根据提示进行投诉建议,很快就显示通话已经被挂断。
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宝清律师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解决。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消费者交款后,商家未交付交易车辆的情形下,消费者可以选择继续购买其他车型,也可以提出退还款项的要求,经营者应该依法退还,商家应当依法赔偿消费者因此而遭受的其他相应损失”,张宝清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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