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遇到交通事故逃逸车辆时应该怎么办,由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交通管理部门会对逃逸者进行查缉,那么肇事逃逸的车辆交警可以扣留的期限?今天,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肇事逃逸的车辆交警可以扣多长时间
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车辆可以扣留多长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自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遇到交通事故逃逸车辆时应该怎么办,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遇到交通事故逃逸车辆时应该怎么办,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综上可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留多长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车辆。如果您也需要帮助,欢迎联系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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