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车给银行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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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需要的证件如下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发票和保险单等办理车辆抵押需要车主和抵押权人双方均前往车管所办理
二、抵押车不还款怎么处理
抵押不是变卖,也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和所有权因此,不能将抵押的车强行开走抵押到期,债务人仍不偿还债务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经车辆折抵为借款处理车辆,并变更过户手续
三、车子已经抵押给别人结果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一)情形一、抵押车方责任,车辆有交强险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一个人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原则上有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郑州汽车抵押,但是登记车主有过错的除外;
那么怎么才算登记车主有过错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郑州汽车抵押,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二)情形二、抵押车方责任,车辆无交强险
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三)情形三、抵押车方无责
简言之,如果抵押车被的车撞报废了,抵押车驾驶人无责任,对方赔钱会给谁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也就是说,银行做为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商业车险的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的若干解释第七十九条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我们可以发现,银行的抵押权排在了抵押车持有人的权利之前,虽然规定如此,但现实中一辆机动车的保险价值往往大于银行的贷款数额,理论上抵押车的登记车主、抵押车持有人仍有可能拿到剩余的保险金
另外,抵押车持有人购买保险,可以将自己制定为“受益人”,在保险法上的概念为有权利领取保险赔偿金的人,当然这“受益人”的概念在人身险中才有规定,而车辆财产保险是不存在受益人的,如果有,也只是优先受偿人但有一点需注意,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郑州汽车抵押,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这个规定看似简单,实际上是对我们的“抵押车”小伙伴提了一个申领保险金的要求——对抵押车必须享有保险利益如果转押协议存在缺陷或者转押协议无效,很有可能导致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抵押车持有人却对事故车辆不享有保险利益,导致最终无法领取到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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