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公众号聊天框内输入本代码即可获取本文,输入“代码本”即可获取全部违法代码,代码仅适用于湖南省,其余省份“1-6”类可以参考。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违反条款
事故
《条例》第60条(警告标志+警示灯+夜间示廓后位灯)
《办法》第40条第2款(警告标志)
故障
《法》第52条(警告标志+警示灯)
《法》68条第1款(高速公路>150米警告标志)
《条例》第60条(警告标志+警示灯+夜间示廓后位灯)
处罚依据
《法》第90条
《办法》第56条第2项
罚款金额
200元
驾驶证记分
3分
处罚种类
罚款
强制措施类型及依据
无
法条原文
1.《法》第52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2. 《法》68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3.《条例》第60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4.《办法》第40条:
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占用应急车道或者右侧路肩超车、停车,本车道最末车辆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发生交通事故后,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事故车辆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
5.《办法》第56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二)不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三)夜间不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四)机动车发生故障后尚能移动,不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五)未组织车上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的。
执法提示
特别注意:本代码适用范围广,包含情形多,需要特别注意,否则容易导致法律适用不准确,带来风险。小编梳理了以下五种常见情形的违则与罚则填写,以供执法中参考:
01 交通事故类
第一种: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未设置警告标志的:
违则:《条例》第60条
罚则:《法》第90条、《办法》第56条第2项
第二种: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设置了警告标志但距离不足的:
违则:《条例》第60条、《办法》第40条第2款
罚则:《法》第90条、《办法》第56条第2项
02 车辆故障类
第一种:车辆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未设置警告标志的:
违则:《法》第52条、《条例》第60条
罚则:《法》第90条、《办法》第56条第2项
第二种:车辆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设置了警告标志但距离不足的:
违则:《法》第52条、《条例》第60条
罚则:《法》第90条、《办法》第56条第2项
第三种: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设置了警告标志但距离不足的:
违则:《法》第68条、《条例》第60条
罚则:《法》第90条、《办法》第56条第2项
知识链接
第一,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根据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而这里的“道路”是指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对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车辆应采取哪些措施,本法第六十八条另有规定。
这里的“发生故障”是指机动车由于自身的某种原因无法继续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如常见的蓄电池没电无法启动、线圈烧毁、爆胎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应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给来往的其他车辆以警示,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这里“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需要驾驶人员根据事故车辆当时所处的周围的具体环境来判断。如在城市快速路上,可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紧急停车带或者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可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非机动车道内或者人行道上。总之要以保障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保障交通畅通为原则,之后再采取排除故障的措施。对于自己无法排除的故障,可请求援助。如请求汽车俱乐部、保险公司或者机动车维修单位予以救援,或者拨打交通报警电话,或与其他救援公司联系,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
第二,对于难以移动的事故车辆,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在有些情况下,无法将故障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如故障发生在车少人稀的路段,找不到可以帮助移车的人,或是车辆较重无法移动等,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所谓“持续开启”,就是让危险报警闪光灯一直闪烁至事故排除。同时,还应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车辆上道路行驶,应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灭火器等,一旦发生故障可以采取紧急措施。本法只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的车辆规定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这里对“示警距离”究竟多少米合适,未作具体规定,需要驾驶员根据当时的天气状况、故障车辆所处的路段的交通情况、路面情况、时间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要给过往的其他车辆以足够的示警和采取有效措施的距离。
示警距离过短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待其他车辆发现警告标志时已来不及采取措施,特别是晚上,车辆的速度一般较快,驾驶员千万不要认为这时车少人稀而放松警惕而不设警告标志。一般情况下,如是在夜间发生事故,事故车辆除应按上述规定持续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外,还应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保证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违法代码说明
一、本代码参考《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31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分类与代码》GAT 16.31及《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办法》指《湖南省实施办法》;《规定》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剧毒办法》指《剧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事故处理规定》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驾驶证规定》是指《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规定》是指《机动车登记规定》;《高速条例》指《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
二、强制措施依据及强制措施类型栏中:扣车指扣留机动车及扣留非机动车,扣证指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指拖移机动车,收缴指收缴物品,检验指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三、代码由5位数组成,第一位是行为分类,1是机动车通行,2是非机动车通行,3是行人和乘车人通行,4是高速公路通行,5、6是其他规定,7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8是各市(地区、自治州)的地方规定;第二位是记分分类,0是不记分,1是记1分,2是记2分,3是记3分,6是记6分,7是记12分;第三、四、五位是顺序数字。
加小编微信进群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果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其他问题不想在本站发布,来信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