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经常在路上跑,发生小的剐蹭和磨损是正常的车辆事故有折旧费用吗,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零部件等需要维修车辆事故有折旧费用吗,这时候就有车主问了,除了车辆必要的维修,其他的赔偿我该找谁?
有车主认为,我这车买现在卖二手还可以卖6万左右,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只能卖3万,那中间损失这2两万应该也由肇事者赔偿。那么是否可行呢?
基本案情
近日,张某和彭某于一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彭某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交管部门认定彭某负全责。因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费用发生分歧,彭某将张某告上法庭。
张某的诉讼请求是:1、赔偿医疗费用1784.83元、误工费2000元、营养费1500元、财产损失费元,共计.83元
彭某对于事故经过和责任无异议,但是对于张某提出的头盔损失费和车辆损失费以及手机损失费等不同意。
法院判决:彭某应赔偿张某误工费833.33元、医疗费1744.83元、营养费350元、财产损失费元,共计.16元。以及案件受理费479元。
本案中。法院结合张某提交的票据,以及物品的购买价格,折旧率,残值率酌情支付4000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的贬值和损失确实是存在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辆在一定程度上都会造成损伤,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车辆损毁还会更加严重甚至是报废。事后虽然能得到修复,但是车辆的一些性能很难回到之前,安全性也会降低。因而在二手市场,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相比其他交易价格一定程度会降低。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的贬值和损失确实是存在的。
司法实践中关于折旧费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因为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财产损失范围,也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可能产生的财产损失。也没有明确关于折旧费的法规,所以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只有在极少数极端情形下才予以适当的赔偿。
1、新车,即买车的当日或者买车距离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较短。
2、车辆的关键零部件受损严重,或者车辆系统功能彻底损害等。
那么怎么才能得到车辆的折旧费呢
由于交通事故,车辆受到损害,虽已得到修复,但是车辆的安全性和其他性能降低,并且车辆的价格在事故发生后价值贬损严重,这期间的差额是车辆的实际损失,应属于财产损失的范畴。
因此,交通事故之后,可以结合事故的具体情况,尽量去争取一些赔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车辆事故有折旧费用吗,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温馨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请各位司机在开车时,一定要将安全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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