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今年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北京交管部门推出“延期办”政策,对机动车超期没检验等情形不进行处罚,没有年检的车辆可以延期到10月底之前验车。近日,市民刘先生拨打交通新闻热线(微信公众号:“1039调查团”)反映,他的车辆10月17日发生追尾事故,自己全责,保险公司却以刘先生没有验车为理由拒绝赔付。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交管部门已经出台了“延期办”政策。在这样的背景下,车辆没有年检,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呢?
延期年检期间发生事故
市民刘先生有一辆思威牌多用途乘用车,车辆原本截止到今年3月底验车。疫情防控期间,北京交管部门推出“延期办”政策,对于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机动车最迟可以延迟到10月31日检验。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刘先生一直没有去验车。
10月17日,刘先生的车发生了追尾事故。由于事故是刘先生全责,需要维修对方车辆,维修费用约1万元,交强险约2000元。
刘先生的保险合同/受访者提供
这时刘先生的保险还在有效期内,于是他向自己汽车的保险公司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申请赔付。但保险公司以刘先生没验车为理由,仅同意赔付交强险。截止到11月2日,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等都由刘先生垫付。
记者了解到,4月7日开始,北京市各机动车检测场逐步有序复工,并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办理新车上牌和车辆年检业务。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温先生表示,为了服务客户,公司在四五月份时对没有验车的车辆进行了正常理赔。但随着社会生产生活逐渐恢复,各机动车检测场陆续开放,因此公司对6月之后出险但没有年检的车辆不予赔付。
各大保险公司怎么赔?
其他保险公司对这类问题如何处理?记者联系了太平洋保险、平安车险和人保车险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和平安车险的工作人员表示,疫情期间延误验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正常理赔。
太平洋保险客服介绍,只要检验有效期在今年疫情期间过期,并且是在疫情之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即使车辆没有正常年检,也都可以正常理赔。
人保车险的客服表示,年初公司发过通知,因疫情影响没有按时验车导致年检过期,不按照未正常年检处理。但现在是否有变化,目前还没有接到最新通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疫情期间未验车不应拒赔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3月,海淀法院审理过一起车辆年检过期被拒赔的案例。法院审理认为,“是否年检”和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我车没有年检发生事故对方的责任,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全额支付赔款。
刘先生的车辆/记者拍摄
中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锋表示,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做法违反了《保险法》第14条的规定。“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车主没有验车就拒绝理赔。”
《保险法》第14条明确规定我车没有年检发生事故对方的责任,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疫情期间延期验车属于不可抗力,不属于过错。只要不是车主的主观过错造成的违法违约行为我车没有年检发生事故对方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记者也联系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工作人员表示,为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今年 2月21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了《北京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财产保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财险公司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机动车检验、驾驶证换证等业务的消费者不得拒赔。
保险公司同意全额赔款
11月9日,记者再次联系到车主刘先生。他表示,经过协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已同意支付所有赔款。刘先生已经将维修发票、项目表以及银行卡号发给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如果遇到这类情况,消费者可以首先和保险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等部门投诉。如果依然不能解决,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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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者 | 王 楠
编 辑 | 赵明聪
主 编 | 程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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