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汽车进入家庭已势如破竹,从2003年私家车大规模出现,今年己经步入了第七个年头。依据大部分用户集中在第五年换车的调查结果推测,今后车市又将步入一个换车高峰期,且这种势头将就此延续较长的一段时间。由于二手车业务能带来较高的利润,在2004年后,国内的知名汽车制造厂商相继进入品牌二手车市场,二手车也正在逐渐成为各经销商和各厂家的新利润实现点。汽车更新换代频率加快,二手车逐步走向低龄化,车况也得到了提高。统计显示2009年,全国共交易二手车333.86万辆,比上年增加交易60.13万辆,同比增长20%以上。国内二手车市场交易维持了持续走强的态势。同时,3年以内的准新车占交易总量的41.51%,大量的低龄化车的入市,无疑给二手车市场带来生机。私人汽车保有量是决定二手车市场容量的决定性因素。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二手车交易比重也不断上升。随着轿车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家用轿车正在逐步成为中国老百姓代步工具,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飞速发展,制造工艺、技术性能己基本达到国际水平,在市场需求作用下,汽车产品的价格经历了大幅度调整,其虚高的水分被逐渐蒸发,已经与城乡居民心理承受能力基本匹配,家用轿车消费热情将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轿车保有量将继续高速攀升。
同样,二手车也是一部分人追逐的目标。因此,二手车交易中的评估己不能停留在人工评估的基础上,应该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科学、公正的评估系统。评估标准是指评估采用的价格计量标准,是对评估价值的质的规定,它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一定的约束。评估规程是指汽车评估必须遵循的规则程序。评估方法是确定汽车评估值的具体手段与途径,它既受价格计量标准的制约,又要根据实际可用资料来选择。 目前我国的二手车鉴定评估体系还处于萌芽状态,存在诸多问题,整个二手车鉴定评估体系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统一、严谨的鉴定方法和评估理论。本课题将研究我国二手车市场的发展现状,通过对比国内外二手车评估体系的差异,明晰我国二手车评估的现状以及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初步提出建立适合我国二手车评估系统方法与理论依据。 我国二手车市场发展现状1.1国内二手车销量 从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来看,新车与二手车交易比例大概是13左右,而我国新车与二手车比例大概是31。当然,由于很多发达国家二手车有贸易输出,而我国目前不存在这一块交易。所以,即使按照新车与二手车交易比例11,以新车1200万辆的销量进行保守计算,我国未来几年二手车市场交易量将是现有规模的4倍多,因此可预见在未来几年二手车市场依然将保持火爆行情。
1.2品牌二手车情况 在国外,二手车市场形成了品牌车行、汽车超市、二手车行、拍卖行、网上交易、个人交易并存的多元化经营体制。但“品牌二手车”在我国发展时间还不长,众多汽车厂家均看好我国的二手车业务,同时考虑到完善自己的服务产业链,利用二手车业务做大做强自己的新车及售后服务业务,所以纷纷推出了自己的二手车品牌服务。 目前,排名前10位的合资汽车公司基本上都已拿到或即将拿到品牌二手车置换和零售业务的许可,开展二手车置换业务的合资汽车企业已达十几家。除了最早于2004年推出的上海大众“特选二手车”、上海通用的“诚新二手车”和一汽大众的“认证二手车”武汉二手车评估机构,2005年出现的一汽丰田“安心二手车”以及2006年东风悦达起亚的“至诚二手车”。2007年,东风标致的“诚狮二手车”和广州本田的“喜悦二手车”也都高调宣布进入。高档车中,除了华晨宝马,一汽奥迪在2007年推出了“AAA”品牌的二手车置换业务。一汽丰田更是在2007年中全面启动“安心”二手车零售业务,还开发了“认证”二手车商品,将二手车置换推入深层次的服务竞争阶段。根据目前品牌二手车发展速度可以判定,品牌二手车业务将是未来二手车主流业务。
1.3国家相关政策 1.3.1 《二手车交易规范》 商务部于2006年4月4日正式出台的2006年公告第22号《二手车交易规范》中,对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经纪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市场主体的职责及二手车拍卖、二手车直接交易等流通形式的行为规范做出了进一步明确。在商务部发布的规范中,已明确提出二手车经销企业如果向最终用户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二手车交易规范》中,明确表示取得资质的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公司都可以向买方提供交易发票。这些都改变了以往的经销格局,有效地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对规范二手车市场的交易起到重要作用。 1.3.2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18日商务部第1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同意,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2005年第2号令《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是二手车流通环节非常重要的一个法规文件。流通管理办法中则引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等概念,打破了垄断,扩充了流通渠道,建立了竞争机制。
新办法简化了二手车交易,明确提出在交易中要使用专门发票,新办法中外商不但可以通过投资,还可以通过并购进入到国内的二手车流通领域。该办法有效地规范了二手车经营活动,这些都影响着我国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1.3.3 《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政策措施”第6条明确提出“规范和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对二手车市场的评估、临时产权登记、交易增值税征收、市场监管等方面对出了相应的要求。与此对应的各地制定的配套政策也都对二手车市场的发展提出了相应措施,这些都从政策上极大地保障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1.4 国内二手车市场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汽车市场还处于成长期,由于二手车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相关政策、标准不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二手车市场发展。国内二手车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总结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5个方面: 1.4.1准入门槛低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二手车市场发展已经非常成熟,不需要对行业设定门槛,完全依靠市场调节。
我国在体制还不完善,二手车市场还不成熟的条件下,过早放开二手车经营的准入限制,会导致二手车经营企业数量多、起点低、规模小、资质差,经营秩序混乱,欺瞒客户和不规范经营问题严重在二手车拍卖工作中鉴于二手车鉴定评估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一般拍卖企业可依靠专业二手车评估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而专业二手车拍卖企业必须在企业内部设置鉴定评估部门,配备专业二手车评估人员和基本的二手车检测设备,在接受委托拍卖标的、举行拍卖会前对二手车进行鉴定评估,全面掌握标的真实状况,客观、完整地填写《拍卖车辆信息》。目前,由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对二手车拍卖企业与其它拍卖企业没有明确的界定,拍卖企业基本上都可以经营二手车拍卖。同时,二手车拍卖标的来源较少,拍卖场次少,拍卖成交额小,不能引起拍卖企业的足够重视。不少拍卖企业将二手车拍卖与其它拍卖混为一谈,没有严格依照甚至无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的规定,违规操作,严重损害二手车拍卖的形象,扰乱二手车拍卖的市场秩序。为此,专业二手车拍卖企业更应该依法运作,充分重视和发挥二手车鉴定评估的作用,解决二手车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经营中落实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我国二手车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二手车拍卖企业应有的作用。
1.4.2税收政策不配套 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二手车经销为销售额的2%,拍卖为成交额的4%,二手车交易市场由于不直接参与经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同方式导致的税收差异对二手车市场的正规经营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同时,在新车价格不稳定及相关政策不完善的情况下,目前的增值税政策给二手车经营企业和拍卖企业带来极大的经营风险,也加重了二手车的交易成本,不利于市场发展。 1.4.3缺少二手车鉴定评估科学标准 二手车鉴定评估是二手车交易中的核心环节武汉二手车评估机构,是二手车交易的基础工作。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严谨、科学的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业或国家标准,这就造成从业人员评估随意性大,手段不科学,评估结果偏离车辆的实际价值等诸多问题。 1.4.4二手车售后服务力量薄弱 目前我国新车品牌的销售基本上建立了信息咨询、配件供应、维修、汽车保险等一条龙服务。而二手车的售后服务还没有很好建立,二手车售后服务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购买二手车的信心,使二手车市场的发展缺少了部分客户支持。 1.4.5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 目前我国二手车市场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不透明不公开,交易过程中缺乏诚信机制。在二手车交易中,诚信一直是困扰人们的一个重要问题。
社会上有很多二手车需求者,由于对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诚信机制信心不足,加之对车辆的机械性能、价格行情知之不多,因此对二手车市场常常是望而却步。消费者是信息的弱势群体,在二手车交易中,由于消费者对二手车的质量状况难以做出判断武汉二手车评估机构,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买方对卖方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主要表现在对车辆事故情况、违规责任、性能、里程真实性的怀疑上。根据《二手车交易规范》规定,委托人应提供车辆真实的技术状况,拍卖人应如实填写《拍卖车辆信息》,同时,拍卖人应在拍卖前展示拍卖车辆,并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拍卖车辆信息》。拍卖人通过对委托拍卖车辆的整体情况进行公正的鉴定和评估,才能真实完整地填写《拍卖车辆信息》,让二手车的信息完整、公开和透明,既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拍卖活动,依法运作,防范法律风险,又解决了二手车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合理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使二手车拍卖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赢得二手车交易双方的信任。 二手车鉴定评估的地位与作用2.1 二手车鉴定评估在二手车交易流通中的地位 二手车鉴定是对汽车的合法性及其机械性能、及其其他属性进行检测和验证,而评估则是在根据车辆的鉴定结果而对车辆的综合性能、价格作出的判定,因此二手车鉴定是评估的前提和基础。
鉴定评估决定一辆二手车价格的因素,有车型、外观、内装饰、已行驶公里数、内部机械状况、新车价及市场波动指标等。 二手车进行鉴定评估是做好二手车交易流通的必要条件。这既是二手车拍卖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二十一条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二手车拍卖企业在拍卖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真实情况,不得有隐瞒和欺诈行为。所销售和拍卖的车辆必须具有机动车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和交纳税费凭证等。《二手车交易规范》第三十条规定,委托人应提供车辆真实的技术状况,拍卖人应如实填写《拍卖车辆信息》。如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存有异议,拍卖委托双方经商定可委托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同时,二手车属特殊商品,二手车的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管理、环保管理、资产管理等各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目前我国对进入二手车市场再流通的国有车辆、罚没车辆、抵押车辆、企业清算等车辆有严格的规定,需要对车辆进行鉴定评估以获取拍卖底价;鉴定估价环节恰是防止非法交易发生,确保国有资产和税收不流失,保证司法公正和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而且也是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有效需求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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