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大未审验车辆、报废车辆的查处力度,减少事故隐患,渝中区交巡警支队灵活运用智能交通技术手段,对辖区内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纠察。
3月1日下午15时许,渝中交巡警两路口大队民警通过智能交通技术手段发现长江一路上行驶一辆车牌号为渝D***61的小型轿车涉嫌为已达报废标准车辆,大队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最终在长江一路掉头处成功将该车拦下。
经民警核实,该车确实已经达到报废标准,驾驶人肖某也承认了自己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目前该车已被暂扣。
驾驶人肖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据渝中交巡警介绍,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倘若这些报废车辆继续上路,对于驾驶人、其他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环境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另外车辆使用年限长,发动机功率不足,尾气排放超标,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那么,驾驶报废机动车有什么严重后果呢?
按照规定报废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只要车辆达到了报废的标准就需要及时的办理注销手续,虽然说车辆的报废处理是一种强制性的操作,但主要原因也是为了车主的安全着想,如果车辆已经满足了报废的日期却没有进行报废的,会给行驶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报废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报废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报废车上路行驶发生了交通意外,那么不管是自己还是对方驾驶人的责任,都需要由报废车辆的驾驶人承担所有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也不会接受报废车辆的投保,因此,一旦报废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就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在此,渝中交巡警呼吁广大群众切勿乘坐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安全保证的车辆出行,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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