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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发生交通事故扣车产生停车费 由交警部门承担

   2023-09-19 网络整理佚名3150
核心提示:摘要:今后发生交通事故,因扣车产生的停车费、事故鉴定费,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今后发生交通事故,因扣车产生的停车费、事故鉴定费,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了解到,早在六年多以前,济南就已经不再对事故扣车产生的停车费用面向个人征收。

摘要:今后发生交通事故,因扣车产生的停车费、事故鉴定费,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近日,公安部针对交通事故处理出台新规。新规的出台,进一步约束和规范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事故处理交通事故需要车去吗,保护了事故当事车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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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发生交通事故,因扣车产生的停车费、事故鉴定费,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近日,公安部针对交通事故处理出台新规。新规的出台,进一步约束和规范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事故,保护了事故当事车主的权益。

记者5月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微信平台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处理交通事故需要车去吗,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规范事故处理收费、减轻群众负担方面,出台了四项制度措施。一是对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明确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但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除外。二是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三是严禁公安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防止违规收费和勾连牟利等问题。四是除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外,赋予事故当事人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的选择权,只有在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且影响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交通警察方可通知具有资质的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了解到,早在六年多以前,济南就已经不再对事故扣车产生的停车费用面向个人征收。2012年,国家《行政强制法》生效,该法规定行政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产生的相关费用,应该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那时,济南就专门出台规定,对于事故扣车产生的停车费不再向个人征收,相关费用一概由交警部门承担。两年多以前,对于因事故鉴定产生的费用,济南也不再针对个人收费,而是由交警部门承担。

此外,新规在完善事故复核程序、畅通法定救济渠道方面,出台了四项制度措施。一是放宽了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的范围,将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以及路外事故认定三类情形均纳入复核申请范围,实现事故办案监督和群众依法申诉渠道的全覆盖。二是为了给当事人申请复核提供更大便利,在原有规定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基础上,新增可以直接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规定,让群众少跑腿。三是在事故责任复核环节,新增可以设立复核委员会的规定,广泛吸收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等人员参与,提高事故认定的公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促进公正公平办案。四是取消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并要求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要将受理情况和复核结论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减少司法成本,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新规在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处理效率方面,出台了四项制度措施。一是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规定当事人在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位置后,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进一步提高轻微事故现场撤离效率,防范由此导致的二次事故和交通拥堵。二是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手机APP等快捷方式自行协商处理,减少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三是对于当事人报警的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事故,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为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提供指导。四是对事实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伤人事故,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经当事人各方申请可以快速处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车去吗,缩短事故处理的周期。

在强化公开透明、推动公正执法方面,出台了三项措施。一是按照警务公开的要求,推行在互联网公布事故认定书措施,使执法办案行为更加透明。二是在原有死亡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前公开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公开证据的范围扩大到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三是明确交通警察处理事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设备,强化执法过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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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通 法制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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