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与会记者通报近年来该院审理违章停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的情况,介绍案件处理的司法导向和司法建议,并邀请了南京市交管局和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共同协商,进一步完善行政措施,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减少因违章停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近年来,由于机动车数量的大幅上升,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大量存在,并由此引发不少交通事故,应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2013年鼓楼法院受理并审结了4起违章停车交通事故案件,2014年受理并审结了5起,2015年受理并审结了9起,2016年受理并审结了10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事实上,鼓楼法院审理的违章停车交通事故案件只是此类交通事故案件数量的冰山一角,此类事故引发的纠纷大多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化解,也有很多是由交警部门直接处理完毕,进入审判程序的此类案件占比较低。
法律法规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时应当紧靠道路右侧,乘车人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鼓楼法院审理的大部分此类案件都是违章停车的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因乘客开车门发生的交通事故,多数是由于驾驶员违章停放车辆及未尽提醒义务违章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在当天新闻发布召开前,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因出租车违停引发的人身损害索赔案件。
事件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2016年4月7日晚22时许
市民徐某骑电动车经过湛江路时,王某驾驶的出租车突然停车下客,由出租车上乘客单某开车门撞倒了徐某,致徐某受伤,造成不小的损失。当晚单某乘坐出租车时明确告知驾驶员王某,称自己喝醉了,要求将其送至居住的小区门口,到达目的地后王某竟然将车停在马路中间,由此引发本起事故。被告王峰违章停车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针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审理,
鼓楼法院是怎么做的呢?
鼓楼法院依法向南京市交管局、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发出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书
一要加大对路面违章停车行为的行政执法,对违章停车的驾驶员进行劝导和处罚,发起违章停车集中整治活动;
二要加强对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安全停车培训和管理,完善出租车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规划出租车停靠站点,完善相关交通配套设施建设;
三要加大交通法制宣传,加强市民文明交通出行理念违章停车引发交通事故,积极倡导文明停车。
南京市交管局、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收到上述《司法建议书》后,都积极回函告知针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情况和进一步完善的行政管理措施。
截止2016年底,南京市机动车拥有量已达辆,其中汽车拥有量为辆。从2017年南京汽车保有量首次迈入全国“200万俱乐部”。
如此多的汽车,
怎样才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违章停车引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不违章停车,文明规范停车”,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鼓楼区法院联合市交管局、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向全市广大驾驶员、车主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和绿地,不超出泊位线外停车,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二是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正常通行的地点,并注意提醒下车人员注意安全,开门当心,尽量选择左手开门下车。
三是停车不堵占消防通道,道路拐弯处尽量不要停车,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四是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驾车时尽量考虑到他人安全通行,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的陋习。
生命如此可贵,文明规范停车。
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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