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规“超载”作业致损,受害者损失究竟谁来承担?
2021年3月私家车载人出了事故保险赔偿吗,孙甲驾驶公司的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托运王乙的私家车发生事故,造成王乙车辆损坏。事故发生时,孙甲确系存在违规“超载”托运车辆的情形,且公司车辆投保了责任险,但保险合同第六条第(五)项明确约定“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造成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鉴于此,当受害车主寻求赔偿时,各方涉事人员均已各理由相互推诿,不予赔偿。最终王乙无奈之下将涉事各方告上法院。
职务行为员工免责,格式条款未事先告知无效
庭审中私家车载人出了事故保险赔偿吗,法院查明,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向公司送达了保单及合同,并要求公司在免责条款处加盖公章进行确认。而法院经综合全案证据审理认为,孙甲确系公司员工,其在托运王乙车辆时系履行职务行为,对王乙车辆损失的后果应由公司承担,孙甲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因涉案保险条款及投保单均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送达至公司,并要求公司对相关免责条款进行盖章确认私家车载人出了事故保险赔偿吗,应视为未履行提示及告知义务,因此,保险公司相关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其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付。
若不学法,难成其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往期推荐
牵引车等红绿灯被追尾,却因车身反光标识不合格,被判赔40余万
私家车“滴滴”载客遇事故,40万损失保险公司拒赔,是何理由?
车辆被撞报废:车辆残值该计入车损吗?替代性交通费又该谁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