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事故车法院保全怎么办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一、交警扣车与放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的规定,依法扣留肇事车辆;扣留肇事车辆的法定事由为“收集证据”,所收集的证据主要表现形式为《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由交警部门委托的车辆技术检验机构将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交警部门收到《车辆技术锭验报告书》之日起二日内,有义务将《车辆技术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随后,如无其他扣车事由,交警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的规定发还肇事车辆。二、交通事故索赔案件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交通事故保全车辆,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四条【请求范围及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九十五条【保全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六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三、当事人也可以在法院立案后申请诉讼中财产保全,及时查封对方车辆,防止个别责任人卖车逃避承担责任。交通事故.我的车法院保全了.可是我的车对方开了该怎么法院查封了你的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给你造成损失,法院和实际使用的人要给你赔偿。保全是什么意思因交通事故车被保全了,该怎么办,谢谢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保全车辆,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所以,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以北京为例,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1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交通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0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生效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于同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29号)同时废止。新法虽然已施行多年,新旧法律法规的取舍与变化,法律所倡导的新理念尚没有被多数人接受,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审判工作遭遇很多问题和困难。
比如在交通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问题上,许多群众不理解,不会选择当事人,不懂得那些事故车辆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反而误认为同法官有特殊关系,法院才会保全事故车辆,不但影响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而且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上访缠诉,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笔者拟从新旧法律的变化入手,对照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进行分析,宣传法律新理念,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交通事故后交警队扣车期间才能向法院申请保全,还是放车之后也可以申请保全。朋友,你所提出来的这一问题,我的看法是:你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实际上与交警暂扣肇事方的车辆退还与否是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当你感到,或者是发觉肇事者在事故的赔偿能力方面存有问题时,作为受害者为了极大可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将对方的车辆,或者是其他的什么财产进行诉讼保全,再或是对他的银行的账户进行冻结,都是你的正当权利。与扣车,还是放车没有关系的哈。交通事故车辆被法院保全~怎么提车?提不到车了,只有按法院的判决积极赔偿完毕,才能拿到车谁知道,财产保全的事故车之后怎么处理如果是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书未出之前,是交警依法扣车,责任划分后,受害人应在五日内申请法院保全车辆,不保全的,交警放车给车主。
如果被保全的,你可以缴纳保证金,把车提出来,交通事故诉讼,车辆保全怎么提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出具事故认伐书,当事人可以在五日内提车,如果对方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话,当事人提车时需要找法院办理案件的法官,提交与对方保全价值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才可以去交警队提车。交通事故车辆诉前保全多长时间法院才能处理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48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诉讼费减免的条件是什么诉讼费免交申请诉讼费减免的条件是什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等特困定期救助对象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司)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正在接受社会救济交通事故保全车辆,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交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 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 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怎样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 你可以寻找当地的法律援助 机构,当地司法所,司法局都可以帮你联系,起码可以告诉 你联系方式。然后你申请法律援助就会有人免费帮你解决这 些问题了。 你上海哪个区的? 贫困证明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居委会出。没有范本。 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有低保卡不行 只要有低保卡,就可以 向法院申请减、缓、免交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 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 申请减免诉讼费 你好。免交诉讼费, 只适用于自然人,且要求符合免交诉讼费用的法定条件。如 果符合条件,则向法院提交免交诉讼费的申请书,并提交符 合免交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下是相关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 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 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如何办理诉讼费减缓免?须向法院提交 什么材料?立案时就提交吗? 分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确有经济困难并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费缓交、减交、 免交。
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条件: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六)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 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七)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本人或近亲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八)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 请求赔偿的; (九)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救济或者 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其他收入的; (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 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十一)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的; (十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十三)当事人为社会福利机构、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 院、SOS/L 童村、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 利单位的; (十四)其他情形确实需要实施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 申请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程序: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 应在起诉、上诉时或收到预交诉讼费用通知后七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 2、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书应载明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以及请求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理由。
因生 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 用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 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3、当事人具有上述第(二)、(四)、(七)、(九)、(十二)、(十三) 项规定情形之一,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免诉讼费用 的,应当提交本人是“五保户”、残疾人、国家优抚安置对 象、见义勇为、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救济户或领取失 业金、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及本单位是社会公共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