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近日发布,自动驾驶量产车有望在深圳率先上路行驶,备受关注的事故责任划分也首次明晰。
智能网联汽车示意图/来自网络
新条例明确,智能网联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大致对应L3、L4和L5级自动驾驶。目前国内上市销售的量产车只有L2及以下的辅助驾驶功能,L3以上的自动驾驶车型受到法规限制不能量产上路,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羽介绍,深圳的新条例实现了破冰。
王羽:突破点就是通过工信部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目录,或者是深圳经济特区的这个准入管理目录,就可以进行公安系统和交通运输系统的上牌照和运营。只有迈出这一步的自动驾驶车辆,才能接受真正道路的苛刻考验。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市人大官网
8月1日新条例实施后,合法上路的智能网联汽车在使用上有严格要求,中科院战略咨询院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汽车行业特聘研究员鹿文亮介绍:
鹿文亮:自动驾驶车辆具备外部指示灯,使用自动驾驶的模式时,指示灯就会亮起来。相当于给予其他的交通参与者一个提示多车事故责任划分,可以看到自动驾驶车辆在路上行驶,给予格外的关注。
部分车型已配备这类外部指示灯/来自网络
备受关注的事故责任划分方面,完全自动驾驶的车辆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有驾驶人的车辆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鹿文亮介绍,条例专门提出了追偿规则。
鹿文亮:对车辆的行驶数据给予了一些强制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之后,能够通过这些数据来回溯一些现场状况,给这个事故进行判定。如果是由车辆缺陷造成的损害,车主是可以向生产者、经销商索赔的。
新条例中的责任划分条款/来自网络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条例会加速自动驾驶量产车上路,资深汽车媒体人、赛博汽车主编肖莹介绍:
肖莹:仅从简单一个维度来看,搭载激光雷达的车型现在也有20款左右多车事故责任划分多车事故责任划分,这些车都是期待着能够更早落地L3、L4的自动驾驶,就是走在前面的企业可以更快的往前再去迈一步了。
深圳在法规上的先行先试,也利于其他城市的政策探索和全国层面的法规制定,让自动驾驶更安全的进入交通生活。
记者 戚天 编辑 戚天 主编 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