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毁,虽然修理恢复了原有的使用功能,但车辆在交易的过程中仍然存在,降低了交易价值所带来的损失。
在交通事故处理当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机动车的驾驶员提出车辆贬值损失的请求。因为有的车辆经过撞击之后,即使进行了修复,也不会达到原来的价值。这是目前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的一个问题。
但是事故车车损怎么赔付,法律所支持的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主要限于必要的、典型的损失类型。车辆贬值损失一般不予赔偿。
贬值损失不予赔偿的依据。
现在我们只要谈到车辆贬值损失的时候最主要的依据,还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表示。
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与适当赔偿,但是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大家对此的理解就是,国家在原则上是不支持对车辆的贬值损失进行赔偿,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情况。
非常特殊的情况主要指哪些?
我个人认为非常特殊的情况主要是指,刚买了车可能连一个月都不到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且损害的也比较严重事故车车损怎么赔付事故车车损怎么赔付,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对车辆的修复之后也会造成新车的大幅度的贬值。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法院是可以适当的考虑给予一部分补偿的,但是这个补偿的数额将慎之又慎。因为目前没有一个标准来判断他到底损失能达到多少。
司法鉴定的有效性。
有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能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车辆的贬值损失进行鉴定。其实我建议大家是没有必要去做的。
因为司法鉴定所出的法律文书只能是一个证据的存在。作为保险公司来说是不予理会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理赔的范围内,是不存在车辆的贬值损失的赔偿。
人民法院对司法鉴定车辆贬值损失的证据,采纳的也非常非常的少,可以用几乎不采纳来形容。
参考的案例。
2016年9月18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就有一起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交通事故案例。在一审判决的时候,对车辆的贬值损失进行了认证。但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对车辆的贬值损失不予认可。
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参阅一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黑01民终3702号。
我的个人建议。
有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车辆贬值损失上谈的非常的不愉快,经常的和对方产生很大的误会和矛盾。这一点的话,我觉得是很不应该的。因为在目前现行的法律中,对车辆贬值损失是不予认可的。
我希望广大的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了损失,我们谈的主要是直接损失。
如果你爱惜自己的车辆,不想让你的车辆受到贬值的损失,那么多注意交通安全是最好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