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正对面向镜头抵押车绑定交管,眨一下眼睛,摇一摇头,好,验证通过……如今,这样的人脸识别验证,在很多的APP应用中使用。令人没想到的是,有不法分子盯上了这个操作,通过照片“活化”处理,入侵用户账户进行非法牟利。此前,从事二手车中介生意的他伙同其他8人,为卖掉缺少牌照和行驶证的抵押车,辗转通过技术人员张某(已另案处理)把原车主照片“活化”成视频,骗过交管的人脸识别,入侵原车主账户操作改绑、补证业务并从中牟利。
不能过户的“背户车”
竟然被人换牌照开上路了
“我这有辆京牌车,车主抵押给我的。虽然不能过户,但只要补了车牌和行驶证,您就可以驾车上路了,价格还稍微低一点。”得知居住在北京的刘先生没有北京户籍和京牌车指标,二手车中介商王某便向刘先生推荐了自己手头的一辆京牌“背户车”。
所谓“背户车”,是指不能过户的车辆。这些车辆普遍性能正常,所有手续可能齐全,年审保险也正常,但因是抵债车,或因车主离世、车辆未注销等原因,这类车辆无法过户。也就是说,“交易”后的“背户车”仍在原车主名下,新买主只能拥有使用权。
因不具备上牌资格,加上车价相对较低,急于用车的刘先生还是对这辆京牌“背户车”产生了兴趣。
王某介绍称,原车主吴先生已定居国外,在出国前为借款,将这辆车抵押给了王某。抵押前,车牌被拆掉,车辆行驶证也被吴先生带出国。抵押到期后,吴先生也未再出面处理过车辆事宜。
“虽然车主不露面,无法办理过户,但这辆车仍然可以交易。”王某拍着胸脯向刘先生保证,只需要补办行驶证和车牌,再在交管平台绑定手机号码,刘先生就可以开车上路,并能收到违章信息。
“可登录交管平台需要原车主的账号信息,还需要通过人脸识别,原车主早已不在国内,如何通过认证,完成操作?”面对刘先生的疑惑,王某表示,自己不是第一次做这类生意,有“朋友”有“门路”,一定能完成认证,补齐牌照和行驶证。
在确保可以满足自己的用车需求后,刘先生便爽快付足了车钱。不久后,王某便在线上补办了车辆的京牌牌照和行驶证。
照片“活化”骗过人脸识别
好在漏洞堵住了
王某口中的“朋友”和“门路”,便是专门从事代补车牌、行驶证生意的杨某。
王某曾收购多辆缺牌照、缺行驶证的二手车。几年前,在二手车车务群认识了专做“全国补牌补证”业务的杨某。此后便一直通过杨某补办车牌和证件。归案后,王某、杨某交代了补办车牌和证件的流程。
首先,王某需要向杨某提供原车主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旧行驶证照片或车牌号,杨某再将这些信息发送给主要负责技术的张某(已另案处理)。张某通过网上自学,下载虚拟摄像头模拟器、PS的P图软件,使用P图软件截取别人发给其相应对象的身份证正面照片后,就能做成动态视频模板。该视频模板自带自动眨眼、张嘴等程序。
在交管平台人脸识别环节,张某使用虚拟摄像头模拟器识别该视频模板,就能成功破解交管的人脸识别系统,注册或登录已有账号,随即操作补办驾驶证、行驶证、补车牌、修改手机号等业务。
经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是通过手机内的一款视频工具实现对摄像头画面的修改,使画面播放显示为手机本地存放的视频文件画面,进而实现其他应用程序进行调用摄像头时,预置的程序会通过修改摄像头的画面,将本地的视频文件进行调用,即应用程序获取本地视频画面进行识别处理。
也就是说,张某使用原车主的肖像做成可眨眼、张嘴的动态视频后存在本地相册,在登录交管APP的人脸识别阶段,系统将直接从本地相册调取提前做好的动态视频,进行识别认证,从而入侵他人账户。
正是通过上述违法手段,王某才完成了京牌车的车牌、行驶证补办手续。截至案发,杨某、王某及其他8名二手车中介商通过上述违法行为分别从中获利人民币15万余元至5000元不等。
案件处理过程中,一排查出上述技术漏洞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便开始针对上述违法手段进行技术升级。“目前,系统已完成升级修复,上述方式已经无法再进入交管平台。”
“中介”非法获利11万余元被判刑
“背户车”买卖隐患巨大
2021年2月,江阴警方摸排线索时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使用特定设备运行多种活化视频软件,制作动态视频,对交管等实施侵入式攻击。
在攻击过程中,对方使用了含江阴籍受害人在内的多名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正反面等。警方当日受案调查,并立案侦查。2021年3月至4月,警方顺藤摸瓜,先后将张某、杨某抓获。2021年7月,该案被移送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公检法三部门协同会商研判,王某及其他8名二手车中介商明知张某采用上述技术手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提供原车主身份证照片、手机号码等帮助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了王某等9名二手车中介商。2021年8月至9月,王某等9人全部归案。
“同行都这样操作,我始终抱有侥幸心理,现在悔不当初!”在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王某等9名被告人均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还违法所得11万余元。
之后,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王某等9人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因存在自愿认罪认罚,退还违法所得11万余元等情形,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的刑罚。
被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起公诉。在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王某等9人自愿认罪认罚,退还违法所得11万余元,最终抵押车绑定交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
“我以前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心存侥幸,才做了糊涂事。政府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再没做过背户车生意,我的事也给身边同行提了个醒……” 日前,处于缓刑期的王某接到检察官回访电话,心情复杂,提醒同行勿要触法。
检察官受访时也提醒公众,“背户车”暗含巨大隐患抵押车绑定交管,买卖风险共存。
通讯员玄晓霞 齐晓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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