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朋友得知当地北京现代4s店出售一辆2014年9月登记的试驾车,由于自己不懂车又是朋友给找的,试驾一圈感觉没事就交钱买走了,结果过完户的第三天朋友来看车,才得知该车出现过事故,车的右纵梁有明显矫正痕迹与焊点,车的水箱框架、发动机舱盖、左右叶子板都更换过,而且正副驾驶车门漏风。之后去4s店找,该店总经理态度强硬说该车没有出现过事故,再加上碍于朋友的面子,第一次去就不了了之了。回来之后找了很多修理厂与二手车公司还有瓜子网评估师给该车检查,都说该车出过事故,而且很多地方伤痕过于明显,市值仅值14万(本人17.2万买的车),现在来咨询咨询想起诉该4s店。
疑问1:购买合同上有一条“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本人有该4s店销售、销售经理、总经理的对话录音,他们都说这个车没出过事故,而且都承认我买车时没人告知我该车出现过事故,只是我买车不看车,不能怪别人。
疑问2:买车时试驾车出事故,车价17.2万(有刷卡小票与银行流水证明),销售说为了避税给我开8万的发票,送我几次保养可不可以,但是需要我填一个9万退款单,本人想想购买合同已经签完了,手续也都给我了试驾车出事故,就签了一个9万的退款单,然后发票给我开了8万。本人有多次与销售通话录音询问这个退款单不会证明把钱退给我了,或者后期管我要钱吧,销售屡次都说肯定不会的!只是为了避税!不知道这个退款单对官司有什么影响?(具体内容不记得了,只有两行字试驾车出事故,大概就是收到9万退款,具体是什么退款记不清了)
目前手里证据有:跟销售、销售经理、总经理的面对面对话录音,跟部分录像,我询问此车有没有事故,对方都说没有,最后一次协商录音内该店总经理又说该车有过小事故,本人反问说你之前不是说没有事故吗,现在怎么又有了?该店总经理沉默不语。还有保险公司出的该车报案记录,有三次报案记录,第一次报案理赔了7000元,第二次报案理赔了元。
4s店管理层人员出面时态度极其恶略,称自己找朋友来买车不看车,买走了现在又回来找,跟他们没有关系。再就是让我回去等答复。
而且现在4s店不给我购车合同的原件,本人实时录音问该店总经理为什么不给我原件,合同上写着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店总经理称我们财务得留着,不能给你。本人只有一个复印件加盖该公司销售专用章的,有盖章时清晰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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