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视频>>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5月8日13时48分许车辆掉头事故责任认定,周某驾驶湘C*B7*2小型面包车在易俗河镇飞羊路045号路灯杆地段起步掉头时,与沿飞羊西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的由赵某尧驾驶的湘A*2D*E小型轿车(搭乘崔某、赵某)相撞,造成崔某、赵某尧、赵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驾驶车辆逃离现场,后于同日16时许到交警一中队投案自首。
事故成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周某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且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车辆掉头事故责任认定,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
周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尧、崔某、赵某无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转弯、掉头不能随意,也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还要注意的是,在掉头、转弯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路面动态车辆掉头事故责任认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慢行,谨慎掉头、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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