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故扣车的停车费一般是多少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交通事故扣车费,不需要当事人或车辆所有权人交纳停车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都是按责任确定的,如果双方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数额按责任划分比例进行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一)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二)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即:,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为31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三)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交通事故扣车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交通事故扣车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扣车要求以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要求
有下面情况之一的,依规扣留车辆:
(一)上路面行车的机动车未悬架机动车车牌,未置放检测合格标示、保险标志,或是未随身携带机动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仿冒、伪造或是应用仿冒、伪造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车牌、车辆行驶证、检测合格标示、保险标志、驾驶证或是采用其它机动车辆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车牌、车辆行驶证、检测合格标示、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义务强制险的;
(四)道路客运车或是货运物流机动车超重的;
(五)机动车有失窃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组装或是做到报费规范嫌疑的;
(七)未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根据公路货运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员拒不接受处罚惩罚的。
对造成路面道路交通事故,因搜集直接证据必须的,能够依规扣押安全事故车子。
道路交通事故扣车是无需收费标准的,实际法律规定如下所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要求
对违背公路交通安全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有关机动车放置、路边停车要求的交通事故扣车费,能够强调违纪行为,并进行口头上警示、令其马上驶出。
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当场或是虽在现场但回绝立刻驶出,防碍其它车子、路人通过的,处20元之上200元以内处罚,并能够将该机动车拖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址或是公安部门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规定的地方放置。公安部门公安交通管理单位托车不可向本人缴纳花费,并应该立即通知被告方放置地址。
因采用有误的方式托车导致机动车毁坏的,理应依照法律规定担负赔偿义务。
百万购车补贴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需要交停车费吗?
被交警扣车了去取车不需要交停车费。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
按照《合同法》来说交警委托第三方保管你的车,是交警与第三方有合同关系,你与第三方并无合同关系。
扩展资料:
1、暂扣车辆停车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
2、交通事故拖车费
发生事故后,由事故现场到第一停车点的拖车费,由保险公司理赔。而从停车场到修理厂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简单来说,保险公司只承担一笔拖车费,二次拖车不予理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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