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房女士代表弟弟维权,要求卖车人退还全部车款并承担贷款买车产生的费用。
弟弟瞒着家里人贷款买了一辆二手车,刚到手就被鉴定为“重大事故车”,不但车身、车梁存在焊接、拼接痕迹,还查出在买前2个月发生事故的出险记录,“原值20万左右的车,理赔了19万,这不是推定全损的残值车吗?”
老父亲得知此事气得一病卧床不起,姐姐生气还要帮弟弟维权。然而,当初朋友介绍的车商,如今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退还5000块钱,“销售欺诈骗了我15万,能用5000块钱了事吗?”
瞒着家里人买辆“精品二手车”
查出疑似“全损”
8月8日看车,并交了2.4万余元定金;8月12日取车拿手续,沈阳法库的小房(化名)高高兴兴开着自己15万元买的本田汽车回了家。
“家里条件并不好,原本有一辆小货车,之前虽然有买车的想法,但是因为钱紧一直也没买。”姐姐房女士告诉记者,弟弟把车买回来让家里人大吃一惊,但没想到更吃惊的还在后面。
“车开回来之后,弟弟就发现这车的故障灯总亮。于是第二天就找第三方鉴定机构检车去了。”电子版检车报告结论显示,这是一辆“重大事故车”。报告中具体内容显示,这辆车的主体结构有9处修复痕迹,其中包括水箱框架、翼子板内骨架、纵梁、边梁、A柱、B柱等位置存在烧焊、切割、变形、褶皱等9项问题。
同时,通过软件查询这辆车的出险记录,房女士姐弟还发现,在2023年6月,这辆车有一次理赔19万元的事故记录,“原值20余万,理赔19万,这难道不是一辆因为事故被推定全损的残值车吗?”
房女士说,这辆车还是弟弟贷款买的,“首付款共4万,8月8日交了2.4万元,12日取车交了1.6万元;贷款共计13万多,其中包含了2.4万多元的服务费。”
“花这么多钱,还上当受骗了,我爸一下子就气病了。”房女士说抵押车怎么赎回来,老父亲本来患有脑血栓,4月份还住院治疗,刚出院不久,得知这个情况之后,“血压一下子就升到200多,现在卧床起不来。”
“老乡坑老乡”
退车得损失5万元?
出于爱护弟弟,姐姐房女士让弟弟在家负责照顾老父亲,自己扛起了帮助弟弟维权的责任。
房女士向弟弟了解到,这辆车是弟弟小房通过一个朋友找到的车商,“这个朋友中间人曾经也卖过一个多月的二手车,和卖我们车的人曾经是同事。”房女士说,出售这辆车的赵某玉还和自己家是老乡,“我家法库县城的,他是叶茂台的。”
“别人都是老乡帮老乡,我们遇到的却是老乡坑老乡。”房女士说,发现这辆车有重大事故之后也联系过这位“朋友中间人”,“人家说有任何需要都愿意配合,但毕竟车不是人家卖的,我们还得找卖车的人。”
记者注意到,在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中,除明确写明甲方保证车辆,“无火烧、无水淹、无事故”之外,还写了“以三方检测为准”及“8月20日做检测发现车况有水淹、火烧、事故,退车配合甲方”。
房女士说,自己多次联系卖车给自己的赵某玉,但是对方的态度自己不能接受,“他说这车是从别人那找的,只能便宜卖了,卖多少钱给我。”房女士坚决要求退车,对方又表示退车的话,“让我垫付贷款违约金,先把抵押的车辆行驶证赎回来等等要求。”房女士说,如果按对方的退车方式,“我们要损失贷款的服务费及贷款违约金共计5万余元。”
车行自称无责:
人不是我的,车也不是我的
房女士告诉记者,弟弟和赵某玉看车、买车、签合同及后续自己与赵某玉协商退车的地点都在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一家叫“盛鑫二手车”的车行进行。
9月6日,记者与房女士一起再次来到这家车行,一位自称不是老板的男子坦言,赵某玉和购车人小房及其姐姐房女士确实曾经到店进行过以上交易及协商流程抵押车怎么赎回来,但“赵某玉不是我们店员工,车也不是我们店卖的车。”因此不能对这笔交易负责。
这名男子称,赵某玉和店里一名员工是朋友,其借这个地方进行交易,该店老板不知情。然而在该男子的手机里,存在与赵某玉的转账记录,该男子还在微信上告知赵某玉,“店费”不收了,让赵某玉下次别来了的内容,“这‘店费’很可能就是赵某玉利用这家店进行交易的费用吧,所以说他们没有关系,我不相信。”房女士表示。
卖车人称退5000元已解决
当事人:必须退车并承担费用
在店内,房女士联系赵某玉,希望他到店继续谈退车的事情,但对方称“我在鞍山呢抵押车怎么赎回来,去不了。得今晚或者明天早上回沈阳”。
电话中,赵某玉向记者表示,这辆车的事已经协商处理完了,“说好卖这辆车我赚的5000元退给她。”
然而房女士说,自己从未同意以对方退款5000元了结此事,“他隐瞒车况,欺诈交易,骗我们家15万元买辆‘全损修复车’,能退5000元就息事宁人?”
随后,赵某玉再次来电联系房女士,表示如果要求退车,仅可承担车款,对于贷款产生的费用不能承担,再次被房女士拒绝。
房女士表达自己的诉求,这样的车毫无安全性可言,根本不敢驾驶,“我们要求他必须给我们退车,并承担因对方欺诈交易产生的费用。”
双方约定,等赵某玉回到沈阳后将再次对此事进行协商。
律师:卖方如存在销售欺诈行为
应承担买方损失
辽宁满潮律师事务所王汉农律师表示,在本次事件中,买卖双方在交易合同中已经就车辆的状况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卖方以文字表述方式做出了车况“无火烧、无水淹、无事故”的承诺,双方还做出了“以三方检测为准”的车况鉴定方式。
目前,买方以第三方检测报告及发生在交易前的出险记录为依据,指出卖方销售过程中隐瞒“重大事故车”的车况,存在销售欺诈的行为。
如果这一事实客观存在,买方有权提出解除交易合同,并且主张存在过错的卖方承担相应责任。除了退还车款的诉求外,买方有权主张卖方承担因其交易中过错产生的诸如贷款利息、违约金等其他损失。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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