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莒南县二手车老板葛某通过微信与他人谈妥了一笔收购十几辆旧车的生意,可在按约定转出元后,对方却失联了。想到连对方姓啥叫啥、人是哪里的都不知道,察觉被骗的葛某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去年11月23日,从事二手车生意的莒南县岭泉镇某村青年葛某走进了当地派出所报警称,他被人以卖给自己二手车为名骗了元钱。据葛某讲,因为自己是做二手车生意的,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买卖车辆信息。葛某曾经卖过两辆车给对方,每次对方都是微信转款给葛某,然后再来开车。来开车的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身高180厘米左右,中等身材,但对方的姓名,自己并不清楚。
案发两天前,对方打电话与葛某联系,说有两辆帕萨特、一辆捷达,总共5800元钱,询问葛某是否有意向收购,见对方通过微信转过来的照片车辆状况尚可,葛某当即将5800元钱通过微信转给了对方。第二天,对方又说手上有6辆普桑、两辆面包和皮卡、比亚迪、夏利各一辆,共11辆车,问葛某能否收购。有收购意向的葛某经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还是以微信的方式付给对方元。
对方收到钱后答应葛某尽快将车辆通过物流发出。可是到了11月23日,见约定的车辆没有如期到来,葛某隐约感觉有些不妙。想到自己连对方姓啥叫啥、人是哪里的都不知道,于是在催促对方发货的同时,询问对方的真实姓名。很快,对方发过来一张名为李某波的身份证,可葛某发现身份证上的照片明显与来取车的人长相不符,葛某心中疑窦丛生。在多次拨打对方电话不通后,察觉被骗的葛某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莒南县公安局岭泉派出所立即立案展开侦查。通过了解案情,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对葛某的微信汇款收款人的身份进行追查。今年1月18日,莒南公安通过多警种密切配合,在淄博市沂源县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波抓获归案。
今年25岁的李某波平时靠倒腾二手车赚外快。到案后,他对使用他人身份证冒名自己骗取葛某元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波已被莒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 褚菲菲 通讯员 徐向田 王康华